全国首例以“曾用企业名”确定不正当竞赛的涉外侵权案

发布日期:2023-08-19 21:28:35     文章作者: 赢咖系列

  近来,天津知识产权法庭审结YKK株式会社与某拉链制作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赛案。该案系全国首例以权力人“曾用企业名”确定不正当竞赛的涉外侵权案子。该案判定作出后,两边均服判息诉,被告及时实行,社会作用杰出。

  该案原告YKK株式会社系全球闻名拉链出产商,其出产的拉链在全球范围内享有极高闻名度与市场占有率。被告某拉链制作公司私行运用原告极具闻名度的曾用称号“吉田”从事拉链买卖行为,构成不正当竞赛。终究,法院判令被告中止侵权、赔偿损失。

  权力人根据现有企业名申述别人构成不正当竞赛较为常见,根据曾用称号申述则在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中很少触及。该案的审理,清晰了此类案子的审理思路与裁判规矩,即从权力根底和侵略权力的行为两个维度剖析,结合权力人企业名所承载商誉的继承、竞赛资源与竞赛优势、被诉侵略权力的行为是否有违诚信运营与商业道德等要素,既要考量曾用称号的继承和保护,又要深化结合被诉侵略权力的行为和详细案情审慎确定,防备和防止曾用称号的不妥泛化保护,以此来完成阻止不正当竞赛行为,鼓舞和保护公平竞赛次序。

  天津知识产权法庭一直秉持相等对待境内外市场主体、依法保护境内外市场主体知识产权权益、保护公平竞赛市场次序的司法理念,活跃营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,建立知识产权大国、强国的杰出形象,助力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战略施行。